第444章 万符会
姜自在,不喜欢背负使命。 没有好处,没有自由,他没太大兴致。 听天涯老人说话的时候,他竟然又看到了那水状的怪物,原来它还没死呢,从泥土和岩石的夹缝当中汇聚出来,结成一个人形。 它倒是和无生战场的‘水鬼’精怪很相似,就是不知道,是不是一种。 “姜自在,不死符主失踪后,后人找到了她的遗命,她说了一句话。”天涯安抚了一下那精怪,沉声说。 姜自在倾听着。 “不死符重临之日,不死符宗复兴之时。” 说明,她把自己埋葬在这荒山野岭之中,就是为了等待那个继承人的出现。 “我对‘肩负复兴使命’,兴趣不是很大。”姜自在直截了当的说。 “神宗让你失望了?”天涯问。 “一部分吧。”姜自在笑了笑。 “如果不死符系有复兴的一日,治愈系的符箓,会重回起源大陆,能减轻很多人的痛苦,乃是功德无量的事情。”天涯道。 “这个理由,能说得动我哥哥。”姜自在道。 “你这一路,不死符和我生死符宗的符箓,帮助了你不少忙,你需要报恩。回报她的恩德。”天涯指了指那水晶棺。 他是直接之人。 姜自在想了想,不死符总共帮助了自己三次,第一次,打碎了曌玉,第二次,免于太子刺杀,第三次,血肉枯竭而不死,相当于给了自己三条命。 在人生历程之中,很多战斗他都是靠强横的符箓之道击败对手。 如此看来,那个水晶棺里的符主,确实对自己恩重如山。 父亲说,滴水之恩,涌泉相报。 “加入我不死符系,享用生死符宗的修炼资源,我全力保你成长,我是生死符宗‘四大符王’之一。”天涯道。 “符王,实力如何?”姜自在问。 “差不多相当于冥宫冥王,神宗宫主吧,当然,他们要强一些,我们二战一倒没问题。” 宫主、冥王、符王之间,实力也有差距。 “没落的生死符宗,还有如此势力?”姜自在问。 “其他三位都是无生符系,我是不死符系。整个符宗,基本都是无生符系,整体实力,相当于两个神宫吧。” “可有冥神、初神级别存在?” “无生符系的老符主是,但他年龄太大,差不多大限了。等他一走,符宗还会沉寂几百年,除非下一个真正的符主出现。” 能相当于两个神宫,已经相当不错了,说明有二十位以上的圣神侍级别高手。 救死扶伤、报恩、修炼资源,三个理由。 其中第二个理由,对姜自在说服力最大。在他面前,那精怪忽然跪在了地上,对姜自在磕头。 它是对那不死符主感情最深的生灵,在这里陪伴了她无数年,也许这其中有很多的怨恨和秘辛,它是知道的。 所以,它的感情才会如此深厚。 “你若愿意,以你不死符传人的身份,我能号令那些在这上万年之内,流落到整个起源大陆的不死符系分支,全部回归‘符海’,以你为尊。他们加起来,也是一股强大的力量。” 不死符失踪,不死符系被排挤,很多分支选择离开,在其他地方开枝散叶,融入当地,繁衍千年。 “这么多年,他们能听你话?”姜自在问。 “起源大陆的符师圈子很小,我们经常聚会,都是好友,只是没有不死符,没有复兴希望,他们心灰意冷,他们从祖辈开始,就等待着重回‘符海’的时刻了。”天涯认真说。 去生死符宗,当新的不死符主,能够号令符师界的半壁江山。 这样的身份,比神宗的太古神子还要高吧。 “姜自在,你如何决定?”说了这么多,天涯无比期待的看着他。 “未来的路,愿与君同行。”姜自在笑了。 三条性命之恩,怎能不报。 再说了,冥宫不去,天龙圣朝不去,进化界神秘而孤独,生死符宗在这时候出现,有符师界的半壁江山拥护自己,他自然不再犹豫。 “喝酒。”天涯也笑了,从空间玉佩当中拿出美酒,一共三个杯子,他倒好之后,先给那水晶棺木淋上。 “先祖,安息。”天涯叩拜。 精怪也跪着,呜呜直叫,意思是自己也需要。 天涯哑然失笑,也给他倒了一杯,它迅速喝下,酒水和身体融汇在一起。 “好酒。”姜自在品味道。 “那是,八品灵药酿造而成。” “以后如何称呼前辈?” 天涯想了一下,道:“到符海之后,你不许立刻展现身份,先称呼我封号即可,天涯符王。” “为何不立刻展现身份?” “无生符系,未必希望不死符重现。恰逢‘万符会’举行,你先闯出一番名堂,我方能告知兄弟们,复兴有望。” “无生符系?” “对,时日近日,符海百分之九十五,都是无生符系,他们早已经将名称改为‘无生符宗’,还指望尊敬我们?” 姜自在了解了。 看来这复兴之路,不好走啊。 “若不是他们鼠目寸光,喜欢窝里斗,就算没有不死符,我们不死符系也不会出走那么多,符宗实力,也不至于下降这么多。”天涯叹气感慨。 “万符会是什么?” “天才符师,风云际会。风华绝代之人,脱颖而出。”天涯道。 “明白了。” 要声望,要拥护,先立名。 道理非常简单。 沉寂了几个月,是时候再次踏上征途了。 毕竟,他也完成了目标,将兄弟姐妹们的图腾,都进化成了洪级图腾。 “你回去收拾一下,三天之后,我去大姜王城找你。”天涯道。 “没问题。” 姜自在抱起了听故事听得睡着了的铃铛,站起身来,告别了天涯,转身离开了雾岛。 “无生,不死,才是生死符宗!” 天涯站起身来,看着脚下一行字,陷入了沉思。 “所以,先祖告诉我们,无生符系,是罪魁祸首。”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