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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70章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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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八月十五中秋节,尝新粮,祭月祭社,祈保一方平安,风调雨顺。

    白日里,异闻社外的街道上锣鼓喧天,祭社活动举办的格外隆重,而异闻社里,大门紧闭,何招娣饭也不做,种下的青菜也没心思打理,独自坐在院中发呆。

    自丑奴那事过去已有两日,他们三人从丑奴屋内暗阁逃命,吕洞宾先带两人去了姬先生的医馆,给张果清理伤处,只是奇怪,明明见他伤的很重,到了医馆里,剪掉被血浸透的衣衫,身上的伤口竟都不深,姬先生只简单上了些药,包扎一下,就租了辆马车将三人送回了异闻社。

    他们前脚回来,后脚燊哥就拿来了折冲都尉家二公子及夫人的礼物。

    丑奴临死之前,归还被盗走的所有人之三魂,那些小小的光团漂浮半空,各自回到自己原主体内,住在灵应观里的孙小姐,不药而愈,正常之后心中对于夫君的情感像决堤的洪水泛滥,比起从前更加浓烈,天未亮就闹着要回府,奔出灵应观,才知道那英朗的年轻校尉,每夜都痴情的守候在观外,两个小情人经此磨难,感情愈发弥坚,终成眷属,许下白头之誓,至此永老不别离。

    两人备下厚礼,送来西市,却怎么也找不到吕洞宾说的薛家银铺,幸好被燊哥遇到。

    前几日燊哥因为头发被何招娣揪下一大把,又被吕洞宾用蠃鱼戏耍了,故而生了异闻社的闷气,好些天都不登门,这回拉着个脸来送东西,吕洞宾大方将礼物都归了他,燊哥终于由生气转为高兴,喜滋滋地跟异闻社恢复了邦交。

    但自回来后,吕洞宾都将自己关在屋里,轻易也不让何招娣进去,只有送饭菜的时候才能进屋。

    屋子被吕洞宾搞的一团糟。

    他这两日喝了不少酒,到处都是空了的酒坛子。这屋子被燊哥一分两半,给吕洞宾和张果各自一半,张果的那一半小,但收拾的井井有条,吕洞宾的那一半大,现在连下脚都困难。

    屋内酒气冲天,但他坐在巨大书案后面,神情看着还清醒,只是眼中都是红色血丝。

    书案上,类冰类雪的小鱼缸里,两只蠃鱼沉在水里睡觉,旁边摊着那册《公输要略》。

    册子最后一页,丑奴的师父做了一个暗层,里面藏着他写的一封信。这封信是写给最后拿到这本册子的人的,丑奴的师父在信中写道,希望拿到这本册子的人知晓一些内情,然后再决定还要不要留着这本册子,如果有可能,希望拿到这本《公输要略》的人,能将其销毁,但是,请善待丑奴。

    现在,张果跟吕洞宾都在屋里,只将何招娣关在外头,愤懑难平的望天发呆。

    丑奴是何招娣唯一的朋友,虽是个木头制作的偶人,却最是质直淳朴。是非善恶的概念它并不清晰,只知道坚守师父的教导,不知道变通,看上去傻里傻气,可却比多变复杂的世人难能可贵的多。

    丑奴师父手写的那封信已经从夹层里取出,摊放在书案上面,字迹瘦劲清峻,字如其人。信里详细记录了丑奴诞生的过程,鲁门世代在木甲术上倾尽心血,从众多入门弟子里再进行甄选,选出最好的门徒投入其中,最终的目地,就是为了能够制造出无需用线来牵制操控的傀儡,而是能够自由行动,能够听得懂主人的指令,所以不惜以秘术提取人的元神,失败了无数次后,才最终出现了一个丑奴。

    鲁门被困于长白山的深山之中,其原因,他了解的并不多,只是知道,一切的起因都是蚕女寄生的那棵大树。

    那棵树真正的名字,并非叫做八千椿,只是鲁门前辈通过古籍的猜测,也没人知道究竟叫什么,但是,它还有一个别称却是如雷贯耳——不死树。

    相传曾有不死之国,生长着不死之树,只要吃了树上的果实,人就能够不老不死,所以,不死树一直以来是人类梦寐以求的东西,但关于不死树的记载实在寥寥,而且不同时代关于不死树的记录都截然不同,郭璞曾言,不死树又名甘树,食之不死,只是并非吃一次便可不老不死,而是需要长久食之。

    鲁门要的,从来都是不死之树,他们一代一代与蚕女为敌,牺牲无数之后才发现,那棵树最神奇的地方,不是树上的果实,而是树里流出的金色树液。鲁门认为蚕女所守护的不死树,其金色树液才是能够令人长生不死之物,就像蚕女,她们的寿命极长,并且拥有异能。不死树的树液能够赋予蚕女异能,也能杀死蚕女,那只被捕获的小蚕女,就是这样被鲁门拿去做了研究,小蚕女死了,她的皮肤被剥下来,用在了丑奴身上,制造丑奴,是因为紫榆木做造的人形傀儡,不惧树上蚕女的毒液和她们捕获猎物的发丝,是他们唯一能够靠近那棵巨树,采集到金色树液的工具。

    经过鲁门世代的研究,那棵巨树的金色树液,与传说和记载中的永生不死不同,不是理论上的长生不老,而是强化。不死树的树液能够令物种产生强大的自我复原能力和再生机制,丑奴师父在信中言道,这样做的代价却是惨重的,因为人将非人,身体发生的变化不可预判,无从控制。

    这便是鲁门始终要研制木甲术的原因。

    丑奴的与众不同,备受鲁门重视,他们想要复制更多与丑奴一样的人形傀儡。丑奴的师父意识到,丑奴的出现,令人心产生了不可控制的突变。凡俗之人追求荣华富贵,术士追求永生不死,但一个人若不能为天地立心,不能为后世造福,空活千年又有何用呢。所以,他带着丑奴叛逃师门。

    那些来自传说和古籍中遥远的山海风物,总是令人着迷,让人忽略掉其背后的东西。真实的事物在流传中被隐喻化了,古籍中所记载的不死国,不死之民,其人为黑色,活人不会是黑色,倒有些像某种形式的尸体。

    尸体,复活,僵化,不死……最终是食人,成为人不人,鬼不鬼的怪异。

    细思极恐之后,丑奴的师父,做出大胆的决定,带着丑奴,还有剩下的不死树树液,乘着他研发的能够载人飞行的巨型竹蜻蜓逃出了机关城,因而遭到鲁门追缉。

    张果看罢丑奴师父留下的信,神色黯然,长久沉默。

    “你怎么了?”吕洞宾察觉出他的异样。

    “永生不死,真的有那么好么?”

    吕洞宾笑道:“人心不足蛇吞象,当了皇帝想成仙,欲望贪念罢了,有什么好不好的。何况,这世上哪有不会死,不会毁灭的东西,真要是有人能活几千年不死,那也早就不是人了。”

    “不是人,是什么?”

    “不过一具炼尸鬼。”吕洞宾道,“行尸走肉罢了。”

    张果猛地将头扭过去,吕洞宾不经意的一句话,像一把剑扎进他的心脏,五雷轰顶,震得他全身发抖,呼吸都停滞了,掩饰着浑身的颤抖,喃喃道:“炼尸鬼……”

    吕洞宾拿着丑奴师父的信,道:“这上面不是写着呢么。”

    张果望着窗外,院子里何招娣开垦的菜地,韭菜已经长出了一小茬,青绿喜人。墙角的矮松旁边,爬藤的蔷薇有荣有枯。屋前的番榴花树,挂满了灯笼一样的果实,再过些时日,秋风一起,树上的叶子就开始变黄,然后坠落。

    时光流逝,寒往暑来,岁月不居。

    星霜荏苒,万物皆有其自然规律,从生到死,一年一年的轮回,循环,交替。

    这时,只听吕洞宾轻轻说道:“其实,能活的长久一些,总不是个坏事,人就活这一辈子,总好过夙愿未了,早早的抱憾而死吧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说着,唉声叹气,伸手从壶里倒了一盏酒喝,刚喝一口,就听张果认真说道:“其实,活的长久最大的好处,就是从前得不到的东西,等到以后,你就都不想要了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一口酒水呛进喉咙,“咳咳、咳咳咳咳、你这人不太适合说笑。”

    张果缓缓说道:“长生不死从来都不是一件好事,万事万物开始有时,盛衰有时,终结有时,重生有时,只有人,总是想要追求一切常驻。容颜常驻,寿命永存,情爱不逝。这本身就是一件违背自然规律的事情。规律就是法则,法则便是秩序,若没有秩序,一切都会乱掉,秩序就是一切适宜而且合理。”

    所以,他是一个坚决遵守秩序,维护规律和法则的人。一切违反规律,违背法则的事物,他都要去抵制。

    “不过,照你这般每日喝酒,想要活的长久,也是痴人说梦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听的连连摇头,他把一条腿往桌案上一放,坐没坐相道:“什么都要讲规矩,那岂不是很无趣?”

    张果回头瞥他一眼:“人人都如你一样,凡事随心任性,就很有趣了么?”

    吕洞宾厚颜无耻的点头,又把另一条腿搁在桌案上,两条长腿交叠着摇晃。“随心随性,方是真我。”

    张果知道跟吕洞宾胡扯,自己是绝对说不过他的,于是转了话题道:“丑奴的师父说,他带走了不死树的树液,可这一点从没听丑奴提起过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道:“那个木头,三棍子都打不出一个屁,它师父一定交代过它,关于树液的事情不能提。”

    “看来我得再回去一趟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摆手:“去吧去吧,去了以后就回你的御城守,别再来我这异闻社,我这人一向独来独往,最不喜欢与人同住,不喜欢别人侵入我的空间,不喜欢屋子里还有另外一个人的气息,那会让我觉得不舒服。还有,我可是万人迷,会带姑娘回来过夜的,你在这里,我多不方便。”

    张果冷淡地看着他,道:“你是不是万人迷,我不清楚,但是,你要真带姑娘回来过夜,我也不介意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猛地弹起来:“我介意!还有,什么叫我是不是万人迷,晚上我带你去平康坊好好见识见识。”

    张果懒得搭理他。“那何姑娘呢?你也要把她赶走吗?”

    吕洞宾张着嘴,说不出话。

    院子里,何招娣没精打采的呆坐,丑奴的死,对她打击不小。

    “你被盗走的一个月记忆已经回来了,证明了何姑娘是无辜的,但是你真的打算把她也赶走吗?”见吕洞宾没说话,张果又道,“我们已经结盟,要查的事情还没查清楚,在事情水落石出之前,我是不会离开异闻社的。”

    “你还讹上我了,给我什么好处?”吕洞宾悠闲逗着鱼。

    张果道:“这种时候,你还挺像燊哥的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道:“我是个生意人,讲究的是等价交换,上次你说的结盟,是因为我们都要追查紫榆木的出处,现在出处已经找到了,丑奴也不在了,这件事情在我看来,已经算是有了一个结果。我的事情已经了结,你的事情了没了结,那就是你的事了。”

    张果收起纷乱心绪,正色道:“你想要什么好处?”

    吕洞宾修长的手指在桌案上轻叩,像在打算盘。“听说你们御城守遍布世间各地,凡是与妖相关的事宜,皆由你们御城守统御管制,凡是发生过的事情,都记录在册,保存在太乙宫内。”

    张果老实道:“不错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缓缓露出笑意。“不如我们做个交易?”

    张果提防道:“你想做什么交易?”

    吕洞宾双眼亮晶晶地盯着张果:“带我进太乙宫存放记录文册的地方。”

    张果想也不想便拒绝。“这不可能。御城守的资料绝对不能外泄,这是规定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两手一摊:“那就没得谈了。”

    “你想查阅御城守的资料,为什么?”张果疑惑道。

    吕洞宾道:“这就是我的事了。”

    张果顿了顿,片刻后道:“我不想骗你,就算我答应你,也只是暂时敷衍你罢了,寻常人是进不去太乙宫的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吊儿郎当的翘着腿,“你这是在变相夸自己不寻常吗?”

    “我没跟你说笑,说的都是事实。”张果道,“太乙宫是什么地方,若是随便什么人都能进入,岂不是早就被妖族攻陷,又如何能够震慑管理那些妖众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嗤之以鼻:“别把你们御城守说的那么厉害,真那么厉害,怎么还会把劫妖录那么重要的东西,存放在有孙悟空法阵防护的三藏院呢?”

    张果被堵的说不出话来。

    “反正三藏院的浑水我不淌,你别想拉我下水,《劫妖录》跟我没半点关系,我也不感兴趣。《劫妖录》是在你们御城守手里也好,还是在别的什么人手里也好,对我而言,并没有什么差别。”吕洞宾拿过壶,直接往嘴巴里倒酒喝。

    张果一向波澜不起的内心,这时却起了风云,他走过去,一把打掉吕洞宾的酒壶,那双总是沉静的眼眸,此刻内里似有风暴凝聚。

    “我们御城守自创建起始,已逾数千载,每一代御城守都在拿自己的性命守护《劫妖录》,那东西又与他们有何关系?若世上每一个人皆与你一样,事不关己,漠不关心,无关痛痒便只作壁上观,那只能是自取灭亡,人间沉沦,谁都逃不掉!背负恶果的,还是人自己!世上之事,还需世人来做,你此刻能够坐在屋里安然饮酒笑谈说风凉话,那只是因为有许多事,都有别人在承担付出!”

    许久都不曾有过这样情绪的起伏,张果始终忘不掉三藏院出事那晚,他的柒字部所有同伴惨死的景象。那样的景象,他看过太多回,长生不死,从来都是一种惩罚,让他一遍又一遍经历人间苍凉。

    原本以为见惯了这些,一颗心早就没了热气,但还是会痛。

    张果说罢,那一股子气发散出去,他又恢复成惯常的样子,眉眼耷拉着,眼睛暗下去,古井无波,模样刻板,毫无生气。

    他上前收起丑奴师父的信,还有留下的《公输要略》。

    “你拿这个做什么?”吕洞宾要抢,奈何不是张果对手。

    “这个我要带回御城守,流落在外,只能招惹祸端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竟然很大方的同意了。

    张果带着东西离开了异闻社,他走后,吕洞宾长久的坐在桌案前。何招娣见张果离去时神色异样,虽然没有表情,却透着一种拒人千里的感觉,她不放心,在吕洞宾窗前走来走去,却找不到话说。

    何招娣低头看着腕子上的招摇链,偷走吕洞宾一个月记忆的事情真相大白,吕洞宾一定记起了她讹诈他的事情,她已经没有了继续留在异闻社的理由。虽然吕洞宾这个人有时候很讨厌,但在异闻社住下的这些天,是她有生以来过的最安稳,睡的最踏实的日子。在这里有人吵嘴,有人说笑,有事可做,心有地方落脚。

    只要他取下腕子上的招摇链,那么,她就该滚蛋了。

    人最脆弱的,不是死,而是舍不得。

    何招娣正在窗外犹犹豫豫,却见吕洞宾忽然起身走了过来,她一只手摸着招摇链,怕他先开口赶人,索性抢在他前面自己要求离开,嘴刚张开,还不待开口,吕洞宾当着她的面,猛然将窗扇落下,砰咚一声。

    “我不叫你,你绝对不许进来!”吕洞宾的声音显得恶狠狠地。

    咦、他闹什么脾气?

    何招娣愣在窗外。

    而这时窗内,吕洞宾靠着窗子,全身发出一阵阵颤栗,顷刻的功夫,汗如雨下,透湿他的发丝和衣物。

    身体内部似有巨大的力量在拉扯,在燃烧,将他活生生四分五裂,再烧成灰烬。皮肤一寸寸的裂开,从身体到四肢,再到他的面容,内里的经络血管中,都有猛兽在奔突冲撞,肆意撕扯啃食一样。

    屋内无人,所以没有人看得到,吕洞宾皮肤下面金色的纹路遍布,一突一突地跳动着,似乎下一刻便会爆裂开……

    他快没有时间了。

    吕洞宾连眼睛都遍布细密的金色纹路,突突地跳动着,要挣脱出他的这副皮囊。他支撑着,踉跄走到柜前,摸索着取出一个卷轴盒,费力打开卷轴盒,里面是一幅发黄的画卷。

    体内奔涌的力量令他眼前发昏,眼珠子似乎快要爆开了。画卷掉落,露出一个红衣女子的窈窕身形。吕洞宾无力捡画,汗水将他满头长发糊在脸上,他颤栗着,依着柜子滑坐下去,柜上的物品七零八落的掉下去,窗外何招娣只当他在发脾气扔东西。

    “东阳。”

    吕洞宾感觉自己整个人快要融化了,那种痛,令人恨不得立即便死了都比这要好过的多。

    “东阳……你到底在哪里……我的时间不多了,但是,我总要把……东西……物归原主才行……”吕洞宾倒在画卷旁边,“这条命……总归是留着给你……”

    他痛晕过去,最后的意识,是那一身番榴花一样的红衣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