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一百一十四章 吃货的境界
“师父,危险,去不得呀!”傅天山一瞧师父从藏身之处走出去,目标就是刚才那棵大树,连忙阻拦。树下还剩着最少一半的野蜂子,现在正是愤怒的时候,这时候过去,下场绝对比刚才的狗熊还惨。 田小胖却并不在意,边走还边在那教育弟子:“作为一名合格的萨满,就是要亲近自然,沟通万物——” 发了狂的野蜂子怎么沟通?傅天山只能战战兢兢地跟在师父身后,还行,这小子比小白讲义气,起码没临阵脱逃。 很快就听到蜂群的嗡嗡声,然后,一团气势汹汹的野蜂就围拢上来,不过,田小胖嘴上的埙轻轻吹奏起来,蜂群立刻就安静下来。 厉害了我的师父!傅天山本来都做好挨蛰的准备,结果被师父轻松化解,心里愈发敬仰。 很快,就有一群蜂子抬着一只白玉般的大蜂王出现在田小胖面前,正是感应到这家伙的存在,所以田小胖才敢露头的,他和小白一样,也有心理阴影啊。 不过呢,玉峰王似乎比田小胖刚把它弄出来的时候小了一圈,但是对他还是蛮亲近的,直接落到田小胖摊开的手掌上,然后身子就开始转圈。 田小胖注意到,玉峰王正在分泌一种很特殊的气息,估计是给他留个记号,再遇到野蜂的话,也会被当成友军,不会遭受攻击。 原来如此!田小胖和这只玉峰王之间,产生了奇妙的联系,他也终于搞清楚,这一只并不是他最初弄出来的那只,而是人家繁育的后代,然后蜂群太大,开始分群之后分出来的。看来,又玉峰王统领,蜂群正在迅速扩编。 这时候,小白也探头探脑地溜回来,这家伙一直都没跑远,躲在不远处观望呢,看到没有危险,这才敢露头。 感应到小白的存在之后,小玉峰王显然也对跟它同源的小白很亲切,也给它的身上留下了特殊的标识,结果,傅天山也跟着借光了。小猴子对此很是满意,在身上摸索半天,也没找出啥东西当回礼。 蜂巢被大狗熊破坏,田小胖也就让小玉峰王赶紧归巢,重建家园,蜂群很快就散了。直到这时候,小猴子才凑到地上那块巢脾跟前,伸出小爪子,用指头沾了点蜂蜜,然后凑到嘴边舔了一下。 虽然离着有十多米呢,但是田小胖也早就嗅到了蜂蜜散发出的甜香,于是也走了过去,从兜里掏出一个方便袋,将那块巢脾装了进去,然后递给小白先拿着。这块蜜盘个头不小,里面怎么也能出二三斤蜂蜜。 傅天山毕竟是少年心性,也学着小白的样子,蘸了点蜂蜜尝尝。在蜂蜜入口的瞬间,整个人都有点醉了,似乎,刚刚的味道,就是幸福和甜蜜的滋味。 这么好吃?田小胖知道这蜂蜜的品质肯定不低,毕竟是宝珠出品,品质还是有保障的,于是也揪了个草叶,上边沾着晶莹的蜂蜜,颜色竟然莹白如玉,又晶莹剔透。轻轻舔了舔,田小胖也瞬间感觉被巨大的幸福感所包围。 吃东西能尝到这种幸福甜蜜而又无比满足的感觉,这还真是第一次,神奇的蜂蜜啊! 看来,以后有机会得弄几个蜂箱,总不能每一次采蜜都暴力破坏吧——田小胖心里又开始盘算起来,没准,这也是以后的一项支柱产业呢。 正琢磨着呢,就听到树林里又有动静,草木被穿行之后发出的哗哗声,偶尔还伴着一两声熊吼,很快,视野之中,又出现那只大狗熊的身影。 这家伙怎么又跑回来了?田小胖也不由得纳闷。 很快,狗熊就跑到近前,在地上踅摸一圈,估计也纳闷了:剩下那半块呢,俺记着就是掉这嘎达啦? 说实话,大狗熊现在的模样有点惨,身上看不出来咋样,但是脸上明显肿了一大圈,显得脸盘子特别大;而且嘴巴子也肿得老高,就跟被人狠狠抽了一顿耳光似的。混点蜂蜜是真不容易啊,差点毁容。 瞧你这熊样吧,还惦记吃呢——田小胖也乐了:敢情是跑回来找蜂蜜的,还真是个贪吃熊。不过想想蜂蜜的美味,他也就理解这只大笨熊了,主要是诱惑力太大。 跟快,蜂群就追上来,它们一直没有放弃对敌人的追逐,田小胖一瞧,连忙又开始吹埙,蜂群这才不再发疯,渐渐飞回归巢干活去了。 田小胖索性接着吹奏了一个远古巫师给人驱病的曲子,给大狗熊也治治伤,这模样实在太惨了。万一再挺不过去的话,也是损失啊。 一曲终了,大狗熊脸上很快就消肿。再次把傅天山给瞧得目瞪口呆,对师父是彻底佩服得五体投地:这才是真正的萨满呢,心怀万物,自然万物有灵,你看那只狗熊,都站起来跟师父打立正啦—— “一边去,还惦记着吃蜂蜜是不是,你个吃货,再不滚信不信俺踹死你!”田小胖把小白扛在肩膀上,小猴子也把手里的塑料袋举得高高,生怕被大黑熊给抢了去。 这个大狗熊刚才听了田小胖的曲子之后,竟然一点也不怕他了,死皮赖脸地绕着他转圈,看来还没吃够蜂蜜呢。最后气得田小胖在它屁股上踹了两脚,这货才晃晃悠悠离去,还一步三回头的,一副恋恋不舍的模样。也不知道是舍不得田小胖呢,还是舍不得蜂蜜呢? “以后不许到这边的林子转悠,否则见一次打一次!”田小胖还不忘警告一番。不过以这家伙记吃不记打的性子,能不能遵命就难说了。 随后,田小胖又在林子里发现几处蜂巢,都是那只玉峰王分出来的。而他也找到了玉峰王的藏身之处,竟然在一处石头砬子里建了个硕大的蜂巢。而且,玉峰王统帅的这些野蜂,明显个头更大,毒性显然也更强,难怪刚才那只狗熊没敢上这边来嘚瑟呢。 至于种下的人参,也都发芽了,不过第一年的人参只有一个叶柄,上面长着三片小叶儿,也就是俗称的三花子,要不是田小胖感官敏锐,能捕捉到人参散发出来的那股灵气,还真不容易找到。 再下一年,人参就会长出五片叶子,三大两小,俗称巴掌子;三年生的人参呢,就会从主茎上分出两个小杈,没个小杈上面也是五片叶子,这时候就叫二甲子。以后每隔一年,就会多分出一个杈子,依次叫灯台子、四匹叶或者四品叶、五匹叶,最后到第七个年头以后都叫六匹叶了。 以前老放山的,六品叶以下的是不会采的,都留给子孙后代。到了现在,只怕已经没有几个人遵循这样的规矩了。 要不怎么说,别看当今科技进步了,但是有些东西,却实实在在是退步了。 边走边琢磨,田小胖也渐渐瞧出来了,这片林子,因为蜂群的存在,所以野猪啥的大型野牲口大多不敢在这安家,反倒是给人参的生长提供了一个幽静的环境,这样似乎也不错。 出了林子回村,游客都去了草甸子那边,村里剩下的人不多,正忙着做饭呢。看到田小胖手里拎着半拉蜂巢,汤博士立刻过来讨要一小块,说是一会化验,这家伙都落下毛病了。 “汤博士,咋还顶个黑眼圈呢,是不是明白叔昨晚上跟你算账啦?”田小胖还不忘打趣两句。 因为没了翻译,所以精通外语的李想也就总跟着汤普森,笑着给翻译过去。她还是第一次看到这么跟老外开玩笑的,尤其还是素来在业内有着暴脾气美名的汤普森博士。 “亲爱的小胖,昨天晚上跟何教授一起赶稿子了,今天已经传过去,我们商量之后,把你排在第一作者的位置,你还满意吗?”汤博士倒是一点不生气,反倒笑呵呵地说出了令李想无比震惊的一番话语,要知道,一篇论文的第一作者,那可是最重要的角色。 田小胖则摆摆手“这些我都不怎么懂,你们随意。中午都上我家吃饭,今天有点好东西吃——对了,把何教授也叫着。” 汤博士很实诚地点点头:“亲爱的小胖,你不叫我,我也会去的。” 早早的,田小胖就去山上送饭,等回来之后,李铁军果然已经到了,正在村里瞧那些晾晒的蘑菇呢。看到田小胖,李铁军脸上不禁笑开花:“小胖兄弟,你们这的蘑菇大丰收啊!” “所以才把军哥请来嘛,走走走,先去俺家吃饭。”田小胖拽着李铁军回家,饭菜都领回来了,主要是从甸子那边打回来的鲜鱼。除此之外,杨老爷子在家没啥事,又多弄了几个小菜。 饭桌就放在瓜藤架下边,汤博士与何教授当然早都就位,就等着田小胖回来开饭呢。 “稍等,马上就好。”田小胖拿出几根大松茸,清理干净之后,切成一片一片的,松茸里面白如凝脂,仿佛是上好的羊脂玉做成。 “我说老弟,这松茸不会也是你们这边出产的吧?”李铁军当然认识松茸,只是这种高端的食材,他也是今年才渐渐入行,主要还是黑瞎子屯出产的葛仙米和羊肚菌等等,帮他上路的。 田小胖点点头,然后拿着一小块羊油在锅里蹭了几下,稍稍淌出些油脂之后,就把一片片松茸放进锅里煎着。随着滋滋的轻响,很快就有一股浓郁的香气飘散出来,引得大伙都直吸溜鼻子。 还没等吃呢,馋虫都先被勾出来。汤博士眼睛一亮:“亲爱的小胖,多给我几个,一会拿回去化验!” “只怕最后都装你肚子里化验了吧?”田小胖揭穿了汤博士的险恶用心,吃货的最高境界,和那只大狗熊一样,都是不要脸。 田小胖把松茸翻个之后,很快就出锅,这东西可千万不能煎老喽:“来来来,都尝尝吧,大山最鲜美的馈赠——”