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289章
第289章 见有一程平坦之地,好似一个战场。太师叹曰:“好一座山,若是朝廷宁静,老夫来黄花山,避静消闲,多少快乐?”又见依依翠竹,古木乔松,赏玩不尽。正看此山景致,忽听脑後一声锣响;太师急勒转坐骑,原来是山下走阵,走的乃是长蛇阵,阵头一将,面如蓝靛,发似朱砂,上下獠牙,金甲红袍,坐下阵马;手使一柄开山斧。闻太师探看走阵,不觉被山下士卒,看见闻太师身穿红袍,坐骑一兽,用两根金鞭,偷看阵势;士卒竟不走阵,来报主将:“启大王千岁!山上有一人,探看吾等巢**。”那人见说,□(左提“手”右“台”)头一看,大怒,速命退了阵,把马一磕,那人走上山来;闻太师看见一将飞来,甚是英雄,十分勇猛,心中暗想:收得此人,去伐西岐乃是用人之际,心上正是踌躇,不觉那马已到面前,只见来将大呼曰:“你是何人,好大胆敢来探吾山**?”闻太师曰:“贫道看此山幽静,欲在此结一茅庵,早晚诵一二卷黄庭,不识将军肯否?”来人大怒骂道:“好妖道!”催开马,摇手中斧飞来直取,闻太师用金鞭急架忙迎;鞭斧交加,大战在高山之上。闻大师征伐多年,不知见过多少豪杰,那里把他放在眼里;见这将使的斧,也有些本领:“待吾收了此人,往西岐去,虽无大成,亦有小就。”太师把骑一拨,往东就走;那人赶来。闻太师听脑後铃声响亮,把金鞭一指,平地现出一座金墙;把只一员大将,围在里面,用金遁住了。太师依旧还往这山上下了骑,倚松靠石坐下。太师看有几道杀气,隐在山中,默然不提。且说小校上山来:“启二位千岁!有一穿红的道人,把大千岁引入一阵黄气之内,就不见了。”二将急问报事喽罗:“如今在那里?”小校答曰:“如今现在山上坐着。” 二人大怒,忙上马持兵,众喽罗齐声呐喊,杀上山来。闻太师看见,慢慢的上了黑麒麟,把金鞭一指,大呼曰:“二将慢来!”二将见闻太即是叁只眼的道人,也自惊讶;乃上前喝曰:“你是何人?敢在此行凶? 将吾兄长摄在那里去了?好好送还,饶你一命!”闻太师曰:“方那蓝脸的,无知触我,被我一鞭打死了,你二人又来做甚麽?我非有别意,欲在此黄花山修炼,你二人肯麽?”二人大怒,把马催开,一个使便取,一个使双□(左“金”右“间”)打来。闻太师使开金鞭,冲杀上下,叁骑交加。闻太师勒转黑麒麟往南就走;二将赶来,太师把鞭一指,将水遁了张天君,木遁遁了陶天君。此一回乃闻太师收邓、辛、张、陶四天君;闲太师依旧还坐在山坡之上。且说喽罗来报辛天君;辛天君正在山坡後收粮,忽见小喽罗来报:“二千岁祸事不小!” 辛环问曰:“有何事?”小校曰:“叁位千岁,被一道人打死了。”辛环听说,大叫一声;“气死我也!”忙提钻,将胁下双肉翅一夹,飞起空中。一阵风响,只听得半空中声似雷鸣,至山上大呼曰:“好妖道! 将吾兄弟打死,岂可让你独生乎?”闻太师当中眼睁开看时,好凶恶之像;二翅飞来,怎见得? 二翅空中响,头戴虎头冠;面如红枣色,顶上宝光寒。钻定天下,獠牙嘴上安;一怒无遮挡,飞来势若鸾。 话说闻太师见而大喜,真奇异豪杰!那人照闻太师顶上一打来,太师用鞭急架忙迎,鞭骁勇,杀法精奇。太师掩一鞭,望东便走;辛环大呼:“妖道那里去?吾来了!”把双翅二夹,即到顶上。他不知闻太师有多大本领,任意行凶。闻太师,自忖:“五遁之中,遁不得此人。” 且将金鞭照路旁一块山右,连指两叁指,命黄巾力士:“将此山石把这人压了。”力士得法旨,忙将此山石平空飞起,把辛环挟腰压下来。 怎知闻太师。 玄中道术多奇异,倒海移山谈笑中。 刚把这辛环压住了。闻太师勒转黑麒麟,兴鞭照顶门上打来;辛环大呼曰:“老师慈悲!弟子不识高明,冒犯天威,望老师赦宥若得再生,感恩非浅。”太师把鞭放在辛环顶上曰:“你认不得我。吾非道者,我是朝歌闻太师是也。因征伐西岐,徒此经过,你那蓝脸的人,无故来伤我;你还是欲生乎?欲死乎?”辛环大叫:“太师老爷!小的不知是太师驾过此山,早知应当远迎。冒犯天颜,万望恕小人死罪!”太师曰:“你既欲生,吾便赦你。只是要在吾门下,往征西歧;若是有功,不失腰玉之福。”辛环曰:“若是贵人肯提拔下士,末将愿从麾下指挥。” 太师把鞭一指,黄巾力士将山右揭去,辛环站不起来,半响方能站立,拜倒在地。闻太师扶起,太师收了辛环,方倚松靠石坐下。辛环站在一旁,闻太师问曰:“黄花山有多少人马?”辛环答曰:“此山方圆有六十里,聚喽罗,一万有馀,粮草颇多。”太师不觉大喜,辛环跪下哀告曰:“前来叁将,望太师老爷一例慈悲赦宥。若得回生,愿尽驽骀,以报知遇之恩。”闻太师道:“你还要他来?”辛环曰:“名姓虽殊,情同手足。”闻太师曰:“既然如此,你等也是有义气的。”站开了,太师发手一雷,振动山岳。且说遁的叁将,一时揉眉擦眼,邓天君不见了金墙,张天君不见了大海,陶天君不见了大林。叁将走马回山,只见辛环站在那穿红的道人傍边,邓忠大怒,声若巨雷,叫:“贤弟与吾拿住那妖道!”话还未了,张、陶二将齐叫:“齐拿妖道!”也不知闻太师性命如何?且看下回分解。 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…