第七十三章 白化猩猩
李欢拍拍胸肌,说:“没事儿,回去跑了十圈,好多了。” 戴维斯满意地点点头,接着说道:“准备一下,待会儿我们要去灰熊区和河马区。” 今天的内容是教李欢怎么和大型动物相处,在李欢的简历中,并没有提到此类经验,戴维斯需要看看他面对大型动物时的反应。 跨过模拟丛林,带着清扫工具前往灰熊区的路上。 戴维斯表情突然严肃起来,他抬起一只手,用出作战手势,示意李欢跟紧他,保持安静。 李欢绷紧全身肌肉,毒液仅仅覆盖脚底,走在丛林中,像一只悄咪咪的大猫一样,以至于戴维斯都疑惑地回头看了一眼。 两人摸进了灰熊区,戴维斯低声道:“前天刚送过来的新成员躁动不安,安全感还不够,我们待会儿一定要小心,不能打扰到他们。” 话虽如此,戴维斯还是担心贸然带李欢来灰熊区是不是太早了,毕竟李欢并没有跟这些灰熊有过接触,今天这个区的气氛也有些微妙,不好处理。 然而,让他吃惊的是,刚刚在边缘丛林中明明看到两头灰熊剑拔弩张地占据着两角,相互对峙。在他们两人走进去之后,灰熊们却立马匍匐在地,乖得像两只大狗。 毒液在李欢脑海中叫道:“哈哈哈,我就说过,没有我搞不定的碳基生物,今晚你必须给我找点乐子。” 李欢面色如常,心里说道:“好的,两条巧克力棒。” 毒液大吼:“我不要吃巧克力,我要吃脑袋……” 声音渐渐变小,被李欢有意识地屏蔽了。 戴维斯皱着眉头,奇怪地打量着两只“乖狗”,说道:“他们今天好像不太舒服,我们帮他们检查一下吧。” 这就直接上手了?李欢愕然。 第一次接触大型动物,不应该只是远远地看着,观察观察情况吗? 戴维斯没有犹豫,带上手套,取出工具,仗着他两米的大块头,直接挑了一只灰熊上下其手,检查身体。 灰熊发出低低的呜咽声,不住地往戴维斯怀里钻,像是在寻求保护。 戴维斯露出和善的笑容,一边轻拍灰熊的后背,一边解释道:“没关系,不用害怕,在这里不会有人伤害你。” 李欢也带上手套,按照戴维斯给过前身的纸质资料,开始在灰熊身上到处按压,检查脏器和四肢情况。 灰熊乖乖的,连呜咽也没有了,装死一样躺在那里。 戴维斯露出欣慰的笑容,看来这只新来的适应得还挺快。 他并没有注意到李欢越靠近灰熊,灰熊越安静乖巧。谁能想到一个人类体内会有毒液这种神奇的共生体呢,就凶戾狰狞来说,虎豹也无法挑战共生体。 检查了灰熊的身体状况,清理完这里的环境,戴维斯和李欢顺着模拟丛林回到了研究室。 下午他们没有再去河马区,而是对灰熊的排泄物进行了研究观察,来确定它们最近的生活质量。 李欢认真地学习着,发现这里面的学问也挺有意思,日后遇到非人类的竞技世界时或许能派上用场。 戴维斯对李欢的表现非常满意,觉得他在这方面很有天赋,将来一定能帮他分担动物园的压力。 然而,他并不知道李欢的竞技任务只是在这里待满一年时间。 快下班的时候,李欢提出去看看白化大猩猩乔治,戴维斯同意了。乔治拥有明显优于其他动物的智商,哪怕是最笨的实习生,也能在戴维斯的帮助下,和乔治友好地相处一会儿。 李欢的要求不具备危险性。 戴维斯觉得自己明白他的想法,一定是因为今天成功摸到了灰熊,觉得自己已经可以面对大型动物,所以想要找回刚见面时被乔治吓倒在地的面子。 明明已经安排他们合拍了照片,应该和解过了。戴维斯有些无奈地想到。 来到大猩猩区,戴维斯和李欢首先看到的是乔治的两个“媳妇”和孩子,正蹲在假山上吃香蕉。 乔治不知跑到了哪里。 “菲米,伊努,乔治在哪里?”戴维斯大大咧咧地问道,在这两只母猩猩眼里,戴维斯是她们族群首领乔治的朋友,自然也是首领级别的“猩猩”,她们智慧有限,只能听懂简单的意思。 听到“乔治”时,她们看向了右侧的树林。 戴维斯和李欢看去,果然,乔治一边啃着刚折断的竹子,一边天真烂漫地闲逛着,时不时抓一把树叶改改口味,碰到太老的叶子顺嘴“呸”地吐掉了。 扭头的时候,他看见了站在一旁的两个人,兴奋地跑了过来。 在银背大猩猩中,乔治也算是身材高大的,完全站立起来达到一米九的高度,当然,大猩猩并不能真正直立,他们的腿部结构不适合站立。 这么大的块头冲过来,好像地面都在震动。 李欢的前身第一次和乔治见面时,就是被这样的情形吓得后退一步,没留神被藤蔓绊倒在地,引以为一生耻辱。 这次自然没有丝毫害怕,李欢用非常友好的目光看着乔治,还主动开口和他打招呼:“你好啊,乔治。给你带了些礼物。” 两个苹果递出去。 乔治没有接过,反而先和戴维斯手语比划了一番,好像在询问什么。 戴维斯哈哈笑了起来,同样比划着说道:“是的,没错,他是我们的朋友,他没有计较上一次的事情。” 听到这些,乔治兴奋地锤了两下胸膛,发出沉闷的“砰砰”声。他伸出毛茸茸的大手,从李欢手里拿走了一个苹果,把剩下的推给了李欢自己。 “你想和我平分?好的,谢谢你,乔治。”李欢高兴地说道,他觉得自己应该重新评估这只白化大猩猩的智力。 友好的互动后,戴维斯和李欢离开了园区,各自收拾东西下班回家了。 “嘿,有时间吗?去我家喝一杯吧。”戴维斯主动邀请道。 李欢想了想,这应该是戴维斯第一次邀请他,也许不单纯是喝酒那么简单。