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第二十四章 合盗

    卢乘风的故事很简单,也很荒谬。

    他的母亲荣阳夫人,吕国源阳侯的独生女儿,贵胄之女,出身不凡,却品行有亏。

    源阳侯和卢氏前代家主的长子定下了两家的娃娃亲。源阳侯在吕[***]中有极大势力,卢氏则在朝堂文官一脉中有极强影响,更是豪富世家,资财在吕国排名也在前三之列。两家和亲,正是强强联手你好我也好的双赢局面。

    可是荣阳夫人却做出了让源阳侯无脸见人,让卢氏前代家主几乎气得吐血而亡的事情。

    就在她出嫁前三个月,荣阳夫人突然有孕,怀的孩子就是卢乘风。她也没将这事告知任何人,风风光光堂而皇之的嫁过了门去,婚后四个月不到,她就产下了不足月的卢乘风。

    这是天大的丑事,不要说溧阳卢氏,就是寻常百姓人家也容忍不得这种事情。但是不知怎的,源阳侯家和卢氏硬是将这件事情掩盖了下来,卢乘风就这样成了卢氏的长子。

    可想而知,卢乘风这个卢家的长子长孙在卢家的地位如何。好吃好喝的养着他,就好似养一条牲口一样。等得荣阳夫人所生的另外几个孩子长大诚仁,卢乘风很可能对卢家的继承权造成某些不安定威胁的时候,他就被卢家一脚踢到了小蒙城来。

    若是不出什么意外,卢乘风如果不努力,他这辈子也就只能在小蒙城终老。

    简简单单的陈述了自己的故事,卢乘风镇定自若的望着勿乞:“我的出身,是否让你很难接受?”

    一旁的老黑和小黑低下了头,他们见多了那些一听说卢乘风的身份,就立刻和他割席断交的世家公子。每一次卢乘风都会受到那些人的极大嘲笑和侮辱,每一次,对卢乘风忠心耿耿的老黑和小黑,就会觉得心头好似有刀扎一样,让他们很是难受。

    勿乞不以为然的看了卢乘风一眼,他笑道:“不就是婚前恋情么?这有什么大惊小怪的?”

    无非是卢乘风的亲娘在结婚前玩了一把一夜情,这年代又没有有效的避孕措施,导致了卢乘风这个意外而已。这种桥段,在地球上太多太多了。比这更离谱的八卦桥段都多得是,见多识广的勿乞哪里会吃惊?又哪里会歧视卢乘风?

    “无论怎样,父母生养了你,哪怕他们对不起你,天下人都看不起你,你自己却是要努力上进,全力拼搏,好好的活一个人样出来给天下人看看。当你站在众人的巅峰俯瞰他们的时候,你就可以用你的鞋底狠狠的抽他们的脸,那时候,就是最痛快的!”

    说了一大通话,勿乞伸了个懒腰,大大的打了个呵欠。

    卢乘风却被勿乞的话弄得激动不已,他站起身来,兴奋的背着手在大堂内来回走了几遭。

    “说得是,说得是。勿乞,你的话有理!当公子我站在苍生之上俯瞰众生时,他们哪里还有嘲笑我的资格?”卢乘风兴奋得连连点头:“我一定要努力上进,我一定要让那些人看看,我卢乘风离了他们,依旧能成就一番大事业!”

    “那是一定的,一定的!”

    勿乞笑呵呵的给卢乘风鼓劲。卢乘风爬升得越快,爬的地位越高越好。据说那些世家豪门都有修炼者做供奉?不知道那些修炼者修为都怎么样,也不知道他们身上都有什么东西可以让自己取走的。

    可惜勿乞如今修为不够,否则他就可以甩开卢乘风行走天下。但是如今他不过是后天巅峰的修为,卢乘风的修为都比他强了一点,这个世界的水很深、很混。在没有足够的力量自保前,在没有对这个世界足够的认知前,勿乞绝对不会贸然离开卢乘风。

    现在的卢乘风,可是勿乞最大的保护伞,是他进入这个世界的关键契机啊!

    一骨碌站起身来,勿乞抬头看了看外面的天色,天色正黄昏。他压低了声音嘀咕道:“既然公子坦诚相对,勿乞也就不多虚言。今夜公子准备几个坩埚,我们好办事。”

    “坩埚?”卢乘风面色古怪的望着勿乞:“你要坩埚作甚?”

    勿乞诧异的望着卢乘风,他笑道:“当然是熔炼黄金呀!某些来路不明的黄金白银,自然要用坩埚重新熔炼了才好出手,难不成就拿着原本的金块银块使出去?”

    卢乘风飞快的眨巴了一下眼睛,他自言自语道:“听说,易衍他有一张用纯金打造的床榻!那起码价值三十万金!”

    伸手在袖子里掏摸了一阵,卢乘风将一柄色泽漆黑的匕首递给了勿乞:“这是一柄上好的利器,以内力灌注,可断金碎玉。唔,你真有把握?”

    勿乞接过匕首,很自信的点了点头:“公子你就安心在这里准备坩埚罢。轻而易举,手到擒来!”

    卢乘风的脸抽搐了一下,他死死的盯着勿乞冷笑道:“易衍他们,真不是你偷的?”

    勿乞抚摸着匕首的刃口,双眼望着大堂外的天空,一声不吭。他目光游离,显然已经神游天外,完全不知道卢乘风在说些什么了。

    卢乘风面颊鼓了鼓,摇摇头,无可奈何的叹了一口气:“想不到,我卢乘风的首席门客,居然是一个大偷儿!”

    勿乞只是望着天空,他脸上带着一丝很纯净无暇的笑容,一如一个刚刚出生的孩童,没有丝毫的杂质。

    深夜,又是深夜。

    一片淡淡的水雾裹着勿乞的身体,轻巧的溜进了易衍的内宅。先天真水灵罡在勿乞的双腿经脉中溜走,他的身形宛如一条春天里的溪水,轻巧的流过重重障碍和阻塞,没有发出一点声音,没有带起半点灰尘。

    汲取了上次被人偷光的教训,易衍的内宅府邸中,值夜的守卫增加了三倍。在他的卧房外,原本是几个侍女在外间值夜伺候,这一次也变成了几个彪悍的护卫。

    可是这些防御手段对勿乞而言简直就是形如虚设。卧房外的护卫根本没发现勿乞的身影,卧房外间的几个护卫,则是被勿乞突然冲到身边,一人后脑勺上挨了一拳,全翻着白眼晕了过去。

    勿乞钻进了易衍的卧房,一指头按在了他的昏穴上,让他陷入了最深沉的睡眠。

    努力的搬起易衍的胳膊,勿乞废了老大的力气,累出了一身的老汗,好容易才将易衍从床上挪到了地板上。天知道这家伙在小蒙城刮地皮时吃了些什么,身高超过两米的易衍,体重绝对超过了五百斤。勿乞连吃奶的力气都使出来了,才勉强挪动了他的身体。

    苦笑一声,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,勿乞开始在屋子里翻寻起来。

    无比惊叹于易衍刮地皮的速度,短短两天的时间,易衍卧房的暗柜里面,又多了百多锭黄金,数百锭白银和十几颗宝石玉石,天知道他是从哪里搜刮来的。勿乞也不客气,先打了个包裹,将这些黄金、白银和珠宝都包了起来,第一时间送回了典军府。

    典军府后院,卢乘风的卧房内,卢乘风正兴奋的等待着勿乞的到来。

    当勿乞将一大包黄金白银和珠宝送到卧房中,卢乘风二话不说就掏出了他那件珍爱的下品法宝小丙辰灵灯。将一块火属姓灵石镶嵌在了灵灯上,卢乘风使了个印诀在灯上一点,一丝头发丝般细小的灵火喷起来有一尺多高,腾腾的火焰扭动着,屋子里的温度骤然升高了不少。

    将百多锭黄金往那一线灵火上一丢,十几斤黄金漂浮在灵火中,眨眼间就化为了金属溶液。

    卢乘风几个手诀变换,黄金溶液骤然分成了十六等份,每一份都恰好是一斤分量。随着卢乘风指诀变换,十六份黄金溶液变成了扁平的金块,随后灵火一敛,金属溶液迅速冷却下来。

    勿乞看得是叹为观止,他急忙鼓掌叫好。虽然传承了盗得经,但是如今的勿乞是一穷二白什么都没,什么法术神通、法宝飞剑之类的都无法驱使,哪里真正见过这么奇妙的手段?

    卢乘风长吁了一口气,举起袖子擦了擦额头上的汗水。他不无得意的看着勿乞道:“我自学十八年,好容易才得了这点法术神通。若你有意,可以传授于你!”

    勿乞打着哈哈钻出了窗子,根本懒得搭理卢乘风。

    有了盗得经,他看得上卢乘风的这点小把戏?都二十岁开外的人了,还没有突破先天境界,还要借助法宝才能发出灵火!勿乞在心里暗叹,卢乘风简直就是一个乞丐,在对着一个亿万富翁做施舍呢!

    悄无声息的回到易衍的卧房,勿乞拔出匕首,努力的从那张纯金床榻上切下来一百来斤的一块金锭,找了块黑布蒙起了金锭,驮着它一路闪闪避避的回到了典军府。

    典军府和易衍的内宅后院就是一墙之隔,勿乞这内贼作案,不要太轻松愉快。

    来回一次,也就是一盏茶的时间,一次就是百多斤的金锭。易衍的那张床榻虽然很巨大,但是勿乞花费了一个更次的时间,也将床榻整个拆零碎了搬回了卢乘风的卧房。

    这天晚上,卢乘风累得差点虚脱。他耗尽了全部的真气,耗费了足足一块下品的火属姓灵石,这才将所有黄金融成了金砖,整整齐齐的码放在了自己的床榻下面。

    所有金砖上都带着三叶堇花的标志,这是卢氏的家徽。有了这标志在上面,任谁都不敢说这些金砖是易衍的那张床榻变成的,只能当做卢乘风从卢家带来的经费。

    第二天一大早,勿乞和卢乘风一人端着一个粥碗,一人拎着两酸枣泥馅的点心蹲在了典军府门口。

    当太阳从东方升起的时候,城守府内院内突然发出了一声尖锐宛如杜鹃啼血、哀怨犹如巫峡猿鸣的惨嚎:“我的床,我的床,我的纯金大床啊!啊啊啊,哪个杀千刀的,把我最后一点家当也偷走啦?”

    很快,乱糟糟的尖叫声就从内院里响了起来。

    “快来人啊,快去找大夫,大人吐血晕倒啦!”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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    猪头饿糊涂了,差点忘记更新了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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